“那时刚好在第二家公司做满一年,按照合同规定我可以行权了,但CEO以种种理由推迟给我行权,一拖再拖。 在配合实际操作过程中,配合程度就取决于转让方,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大股东,创始人,为了促成交易的目的,肯定是100%的配合,假如你是一个机构投资人的话,公司的想法是我可以配合,但是尽量越简单越好。
我很感恩这家工厂几年来对我的无条件的支持和信任,以及我臭不要脸的拖欠着货款而他们从不催
是不是特